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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8162090/201910-53850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中年,公民,TXT,中文,其他 发文日期: 2019-10-24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19-10-24
生效时间: 2019-10-24 15:29:14 废止时间: 五年
称: 淮南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相关政策解读
号: 词: 社保

淮南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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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接续政策,使他们退休后能够享受相关待遇,共享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优待,体会到社会尊崇。

二、政策措施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21日《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21日《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明确补缴年限

允许参保和补缴

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

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2012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退役士兵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各县区按规定予以解决。

(四)补缴责任和要求

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对于单位缴费部分,有工作单位期间存在欠缴情况,欠缴单位已不存在或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欠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无工作单位期间存在断缴情况的,由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予以解决。省级和市级财政对各县区给予补助。

对于个人缴费部分,个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县级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助。

政府补缴的年限不超过退役士兵本人军龄。

(五)缴费工资基数和费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安置地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补缴年限对应记录中断缴费年度的缴费年限。对中断缴费超过服役年限的,可按从后往前的原则记录缴费年限。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参保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六)参保和补缴手续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经办机制。申请人的军龄和退出现役方式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核查认定;申请人的基本养老保险断缴年限和应补缴年限,以及需要补缴的单位和个人应缴资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查认定;申请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断缴年限和应补缴年限,以及需要补缴的单位和个人应缴资金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核查认定;欠缴单位是否有缴费能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核查认定;申请人的入伍材料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核查,兵役机关予以配合;申请人是否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核查认定;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经费保障。

1.申请时间和所需材料

1)申请时间:原则上自20198月上旬起至12月底截止。

2)申请所需材料:

①服役相关材料

A.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B.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②个人相关材料

A.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B.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

③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2.办理流程

1)申请和受理

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等材料到乡镇(街道)办理,乡镇(街道)将退役士兵申请材料汇总提交原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村<社区>负责政策咨询)。

退役士兵也可以持本人相关材料到原单位或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参保或补缴。原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申请材料提交原单位;原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安排工作后与原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其他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仍按上述渠道申请办理。

原在省级、市级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办理安排工作手续的退役士兵,其申请由安置时户籍入户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

2)办理

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军龄和退出现役方式进行核查,核查后将申请表提供给相关部门核定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核查工作完成后,由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退役士兵个人应缴部分费用,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税务部门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补缴费用手续。

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参照以上养老保险方法对可以补缴的最长时限进行审核,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参保地规定认定其实际需要补缴的时限并计算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