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委五要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

2018-03-14 08:10 点击数: 来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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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委“五要”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

一要扬尘防治意识再提高。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是全省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县当前一项政治任务、阶段性中心工作。但是,从施工现场情况看,大部分施工工地还达不到标准要求,与“八个100%”的要求差距还很大。形式很严峻,责任很重大,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紧抓好。

二要严格标准,规范建设。认真对照《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淮南市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淮南市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空气质量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层转安徽省大气办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继续采取超常规措施改善空气质量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

三要自我监督,加强整改。各项目施工、监理要切实加强各自工地内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建筑工地监理要起到“关键少数”作用,高标准要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务必做到应管必管,不遗死角。

四要加大巡查,落实到位。扬尘防治工作既要加大力度又要加大密度,委监督员每天到所包保的建筑工地进行不间断督导,实时拍照上传到委扬尘治理工作交流微信群,及时反映问题,督促项目工地落实建筑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对落实不力的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五要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对不重视防尘工作、整改不到位的工地采取停工措施,直至清理出凤台建筑市场。施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提升标准、加大力度,切实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监理单位要加强督导,深入工地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抓好问题整改。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严格依法依规追责,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从严打击,该曝光曝光、该处罚处罚、该停工停工;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作者:李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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