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18时
2019年10月29日19时,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0月29日20时启动 II级响应。结合省空气质量预测,经专家会商研判,2019年11月8日8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符合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9年11月8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各县区政府、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要求,11月11日前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次应对工作评估总结(邮箱:[email protected]),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