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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50652/201711-83938 信息分类: 机构简介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婴幼儿,公民,其他,中文,其他 发文日期: 2019-10-16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10-16
生效时间: 2019-10-16 15:34:13 废止时间: 五年
称: 市财政局机构职能
号: 词: 市财政局机构职能

市财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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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淮南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7号)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精神,市财政局贯彻执行党中央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与市税务部门共同上报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负责管理全市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按规定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全省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以下各级政府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县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提出地方税收立法建议,与市税务局等部门提出中央和省授权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在国家规定权限内,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市税务局具体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市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市税务局共同上报或下发。市税务局负责对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市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   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3.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拟订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中除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以外的资产项目配置的审批;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投资、处置、变动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及县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市财政局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置、处置、管理等事项的审核;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和办公及附属用房产权证集中统一管理等工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本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十六、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承担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人:闫磊(主持工作)  联系电话:0554-6667811。

(二)综合科。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承担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管理。承担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点工程管理、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杨晓东   联系电话:0554-6667347

(三)税政条法科。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税收法规草案。根据中央、省授权,牵头组织拟订税额标准等事项,提出税额标准调整及减免、退税的建议。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人:耿士武   联系电话:0554-6667246

(四)预算科。提出财政政策、市以下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承担市对县区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承担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工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和基础信息库管理工作。

负责人:朱绍明   联系电话:0554-6669281

(五)预算绩效管理科。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制定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等。组织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全胜   联系电话:0554-6667121

(六)国库科。负责市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市级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

负责人:张策   联系电话:0554-6667050

(七)政府债务管理科。提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议,研究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的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管理等,承担市级政府债务具体管理工作,指导县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等有关工作。办理国际金融组织投融资、发展援助、资金管理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等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合作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马利   联系电话:0554-6667311

(八)行政科。承担行政、党派团体、外事、老干部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倪绍印   联系电话:0554-6661901

(九)政法科。承担政法、国家安全、税务、军分区、武警、人防、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按规定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落实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管华伦   联系电话:0554-6667284

(十)教科文科。承担宣传、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和教育资金等。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琳   联系电话:0554-6667287

(十一)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军民融合发展、应急、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工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市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按照规定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陈波   联系电话:0554-6667201

(十二)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所联系的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史金祥   联系电话:0554-6667439

(十三)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等办法。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人:马琼   联系电话:0554-6667396

(十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承担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管理。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孙雪松   联系电话:0554-6650525

(十五)企业科。承担经济和信息化、国资监管、商务、招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廖敏   联系电话:0554-6667039

(十六)金融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承担财政政策与地方金融监管、地方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执行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相关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力论证等工作。

负责人:丁淮生   联系电话:0554-6667437

(十七)乡村财政事务管理科。指导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拟订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和配套措施办法。

负责人:王更生   联系电话:0554-6667104

(十八)会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邢镇山   联系电话:0554-6667427

(十九)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科。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等事项。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监督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

负责人:蒋锐   联系电话:0554-6667486

(二十)财政监督局。拟订全市财政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承担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牵头工作。

负责人:马利   联系电话:0554-6667311

(二十一)政府采购科。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并监督管理。按规定制定调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审核监督市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监督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对政府采购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人:张皓   联系电话:0554-6667820

(二十二)民生工程办公室。承担市有关民生工作以及民生工程项目推进与实施协调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于天奎   联系电话:0554-6667954

(二十三)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连磊(主持工作)   联系电话:0554-6667571

(二十四)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各项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拟订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计划编制、执行和决算审核、汇编工作。负责市级非税收入征收稽查和财务会计核算。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管理。指导县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人:廖延伟   联系电话:0554-6669291

(二十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

负责人:吴波   联系电话:0554-666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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