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日19时
2019年9月24日18时,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9月25日0时启动II级响应。结合省空气质量预测,经专家会商研判,2019年10月1日24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符合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9年10月1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各县区、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要求,10月8日前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次应对工作信息(邮箱:[email protected]),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