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5号令)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建成区公交站点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公交设施服务水平,保证公交车辆有序运营,方便广大群众乘车,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淮南市公交站亭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现对《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1月8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联系人:俞 飞 , 联系电话:0554-6661520
附件:《淮南市公交站亭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