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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50126/201910-50093 信息分类: 重大疾病预防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中年,公民,TXT,中文,其他 发文日期: 2019-10-15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9-10-15
生效时间: 2019-10-15 16:18:30 废止时间: 五年
称: 精神疾病防控措施
号: 词: 精神疾病防控措施

精神疾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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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现线索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生和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

  2. 确定病例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 对于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和住院的患者及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流转给个区县的精防机构,及时随访管理。

  4.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    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