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市药品使用管理整体水平。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全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进行复查验收。
验收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从医疗机构人员与管理、设施与设备、采购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等环节开展检查,对照规定和标准要求,查找药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隐患,找差距定措施,查漏补缺。要求经营者强化管理,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严把药品质量安全关,坚决杜绝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规范药房”创建工作采取年度动态管理,通过分批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工作方式,发挥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典型示范作用,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动全市医药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