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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50169/201612-00009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婴幼儿,公民,企业,TXT,中文,其他 发文日期: 2019-07-05
发布机构: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7-05
生效时间: 2019-07-05 15:25:00 废止时间: 五年
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一)
号: 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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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为了帮助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及行政相对人学习和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部法规,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规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和房地产监管司编著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并结合工作实际解读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陆续登载。我们希望通过解读,为大家理解和掌握政策、更好地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参考。

 

 

政策解读一  房屋征收与补偿立法的目的

 

2011121

,国务院公布施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公布施行的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房屋征收是政府行为,主体是政府。但房屋征收与补偿也涉及房屋被征收群众与各种社会组织,并且征收活动历时时间长、范围广、法律关系复杂,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对政府的征收行为,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予以规范,从而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二)维护公共利益

目前,我国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工业化、城镇化是经济发展、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趋势,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公共利益的重要方面。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开展,必须考虑我国的国情,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全体人民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

(三)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只有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货币补偿金额,即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同时对被征收人的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予以补偿,保证被征收人所得补偿在市场上能买到区位、面积类似的住房,并依法赋予被征收人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制定的参与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权、补偿方式选择权、回迁权以及相应的行政救济权和司法救济权,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好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才能将群众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做到统筹兼顾,从而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全国人民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