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提升全市物管小区整体水平,现将《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全面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5月16日
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提升全市物管小区整体水平,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有住宅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住宅服务项目。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服务项目的管理情况。具体标准分为环卫保洁、基础设施维护、文明秩序、氛围营造四项内容,同时设置街道考核及加分、扣分项目(附件1)。
(二)物业服务企业在文明创建工作过程中整体工作情况;具体标准分为服务项目按规定签订合同并备案、及时处理有关投诉等五项内容,同时设置加分项目(附件2)。
三、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实行物业小区月度考核、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考评。
(一)物业小区月度考核由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
(二)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评实行百分制,物业小区月度考核分值占80%,物业企业考核分值占20%。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物管小区月度考核情况和企业年度考核得分,并结合企业工作实效、配合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也可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考核。
物业服务企业有两个以上的小区,按小区得分加权平均计算。
四、考核结果
考核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考核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单项否决情形
(一)基础工作未达到文明创建实地考察测评要求的,月度考核分数为0分;
(二)服务项目在各级检查、抽查中被通报、曝光后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月度考核分数为0分;
(三)在文明创建国测和省测检查和暗访中严重失分的,月度考核分数为0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物业服务企业评为优秀的,推荐参加各级精品规范化项目评选活动,并在物业项目招投标中加5分;评为良好的加3分;合格的不加分;不合格的企业,减5分,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两年内禁止参加新建项目前期物业招投标。
(二)对物管小区考核未达标的,一是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是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三)考核结果在局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淮南市物业小区创建工作考核表
2.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分表
淮南市物业小区创建工作考核表
小区 年 月 日
考核方式:□日常 □抽查 考核人员:
类别 |
评分标准(内容) |
得分 |
扣分(加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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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 保洁 (25分) |
通道、地下室、公厕等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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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带整洁无垃圾、杂物(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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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内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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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房)保持整洁、密闭,垃圾清运及时、无满溢,垃圾清运车保持整洁、密闭,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清运(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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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房屋周边、地下室等区域共用部位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现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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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设施 维护 (30分) |
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侧石、井盖等设施完好、无破损(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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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排污设施完善畅通、无露天排水沟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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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良好,无毁绿种菜现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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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放置合理、垃圾桶完好无破损(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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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防、消防、技防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符合标准,各类标识清晰,无损坏、无缺失(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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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文体设施及景观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符合标准,各类标识清晰,无损坏、无缺失(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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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 秩序 (30分) |
无乱停车、占用绿地停车(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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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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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乱扔垃圾、乱晾晒、办公区域抽烟现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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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楼道张贴各类文明宣传标语(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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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岗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住人现象;保安人员穿戴整齐,做好人员、车辆进出疏导(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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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岗或管理处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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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作人员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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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乱拉挂、弱电管线杂乱无序、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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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饲养家禽、宠物敞放现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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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 营造 (5分) |
小区100米视线 范围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益广告共3幅以上(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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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和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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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种以上形式、3处以上位置宣传文明创建(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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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针对未成年人宣传的公益广告(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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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办公 区域 |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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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益广告2幅以上(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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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考核(10分) |
由街道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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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配合度 |
加分 |
在市、区创建相关检查、抽查中受书面表扬、嘉奖的,每受一次表扬、嘉奖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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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
在市、区创建相关检查、抽查中被通报(交办)的,每被通报(交办)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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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擂台赛中被通报(扣分)的,每被通报(扣分)一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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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事项和问题整改情况未及时书面反馈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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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街道考核意见由各街道于每月5日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报至辖区物业主管部门,逾期不报的,视为不扣分。
2、涉及老小区改造的物管小区,小区路面完工且投入使用后的次月开始纳入考核。
3、新交付或承接的小区,由企业将该小区纳入考核的申请报告(含小区基本情况等)报至辖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于次月起将该小区纳入考核。
考核项目 |
序号 |
检查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考核得分 |
扣分说明 |
1 |
所服务的项目按规定签订合同并备案。 |
8分 |
未签订合同的扣2分/个,合同未备案的扣2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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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投诉。 |
6分 |
经核实为有效投诉扣1分/件,未及时处理扣2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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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
6 |
公示2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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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积极落实政府部门交办的事项。 |
8分 |
未及时完成的,扣2分/次, 未落实的,扣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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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办社区文化建设活动 |
8分 |
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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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制度健全,小区有自愿服务者队伍 |
6分 |
制度健全得3分,组建自愿者服务队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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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
8分 |
不配合创建工作的扣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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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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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序号 |
加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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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获得各级表彰的。 |
5分 |
国家表彰得5分,省级表彰得4分,市级表彰得3分,区级表彰得2分,区政府部门表彰得1分;不累计得分,记最高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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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或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
5分 |
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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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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