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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58542663/201611-00012 信息分类: 办理指南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中年,公民,TXT,中文,其他 发文日期: 2019-03-05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19-03-05
生效时间: 2019-03-05 11:46:47 废止时间: 五年
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
号: 词: 贷款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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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

2、信用状况良好,且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房行为和规定比例的首付资金。


四、办理材料:

1、在建商品房贷款须提供的资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格式复印件3份 )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声明);

(2)购房合同;

(3)网上备案确认单;

(4)购房首付款票据;

(5)近一个月内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2、商品房贷款须提供的资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格式复印件3份 )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声明);

(2)不动产权证书;

(3)购房发票;

(4)近一个月内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3、二手房贷款须提供的资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格式复印件3份 )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声明);

(2)不动产权证书;

(3)购房发票;

(4)资金托管协议或免托管凭证(无资金托管协议或免托管凭证的,提供房屋买卖协议);

(5)近一个月内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4、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资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格式复印件3份 )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声明);

(2)不动产权证书;

(3)购房发票;

(4)“商转公”贷款余额证明;

(5)近一个月内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五、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舜耕西路110号)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七、联系电话:6887082


八、办理流程:

1、借款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业务大厅贷款窗口提出申请;

2、借款人将贷款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递交贷款窗口信贷人员,由信贷人员对其资格、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

3、初审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进行面谈记录;

4、借款人将相关贷款资料原件交“中心”信贷人员进行影像录入;

5、借款人持信贷人员初审的贷款资料和运转单至“银行”窗口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6、借款人持贷款资料至“担保”窗口办理担保、抵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