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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58542663/201611-00014 信息分类: 办理指南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中年,公民,TXT,中文,其他 发文日期: 2017-11-21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17-11-21
生效时间: 2017-11-21 09:22:10 废止时间: 五年
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
号: 词: 提取 公积金 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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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一年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一年未再就业的;

5、职工调出或户口迁出本市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

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8、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租房居住的;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