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农村低保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1 15:03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市级农村低保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概述:淮南市农村低保配套资金。

2)立项依据: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3)起止时间:2020.1-2020.12

4)项目内容:持有我市户籍地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规定条件的,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切实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5)年度预算安排:635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规定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我市市辖区农村低保对象人数26254人,每人每月保障标准642元。

7)项目完成情况。截止11月底,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2.52万人次,发放保障金3.58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87.5元,保障面达3.91%,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8)做法及成效。1.提高保障标准,缩小补助水平。一是经淮南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我市市辖区和凤台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93元提高到642元,月增加49元,增幅8.3%,寿县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600/人。新标准从202071日起执行。二是下发《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及精准分类施保工作的通知》(淮民保〔20208号),建议市辖区统一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其中A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70元,B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50元,C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进一步缩小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2.发放价格补贴,切实为民解困。20193月份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较大,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市持续启动了价格联动机制。通过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到实处。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阶段性扩大了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发放范围,36月份发放标准提高1倍。今年以来,累计为114.2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305.3万元。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疫情造成的暂时性生活困难,我市在全省率先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13.15万名困难群众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1578万元。

3.统筹制度衔接,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制定配套政策。会同市扶贫办制定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淮民〔202036号),坚持明方向、强保障、聚合力、兜准底,实施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特殊群体关爱帮扶、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认真履行定点帮扶职责等工作,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二是聚焦三户一体人员。积极与市扶贫办对接,提取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人员花名册进行比对,将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人员名单下发相关县区,要求县区、乡镇开展逐户排查,准确掌握各户收支、财产状况,综合评估家庭生活水平,动态监测,做到应保尽保。三是持续关注潜在救助对象。对排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人员或家庭予以密切关注,动态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及时予以临时性救助。四是强化兜底保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坚持整户施保,对其家庭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加强低保数据库巡查力度,督促县区纠正分类不准确、保障不到位现象,及时调整保障类别,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

4.推进专项治理,确保取得成效。一是2020年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制定了《淮南市民政局开展2020年度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淮民保〔20204号),拓展了专项治理范围。二是46月份县、乡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5月份至6月份低保中心会同驻局纪检组开展了抽查,共计抽查10个县区18个乡镇29个村,走访困难群众222户。三是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2020年度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淮民保〔20206号),对各县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点对点发至各县区民政局。四是召开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结合2019年我市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例,以案为例深入剖析了案情、分析了原因、总结了教训。采取低保信息系统核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会同驻局纪检组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各县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区均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5.下放审批权限,提高救助时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我局加大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工作推进力度。每个县区至少确定一个基础条件较好、人员配备充足的乡镇(街道)开展此次试点,试点单位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机制,设立统一受理申请窗口,落实经办人员,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切实提高救助的准确性和审批的时效性,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6.强化信息比对,确保精准识别。一是加强数据比对。对在保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加强与殡葬数据比对,经调查、核实已死亡人员及时出保。今年以来,在保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经与殡葬数据比对,经调查、核实已死亡人员及时出保2186人。二是坚持核对前置。新申请救助对象和已获得救助的对象在动态审核时,必须经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对有预警、有疑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杜绝错保、漏保现象。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核对43901户次97579人次,预警8042户次9915人次,其中新申请人员3559户次10058人次,预警1255户次1843人次。(9)自评得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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