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2020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其他权利)

发布时间:2022-12-16 17:09文字大小:[    ] 背景色:       

5

行政确认

评价认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单位

 

1.《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负责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评价。

2.《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评价。

 

 

1.受理责任:通知用人单位上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材料,对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和认定责任:按照审查程序及规定进行审查,根据标准和法定程序对用人单位一年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标准认定。
3.
送达责任:及时将认定的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通知单位领取认定结果。
4.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5.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对符合标准和条件的申请不予认定的;
2.
对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申请予以认定的;
3.
在受理、审查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4.
在工作中违反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的;
5.
在认定工作中因失误造成影响的;
6.
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6

其他权力

推荐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改革和完善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皖办发[2004]34)四、组织领导和选拔程序(二)各市政府人事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皖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641号)第十二条:设区的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组织专家评议,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

3.《淮南市人民政府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意见》(淮府〔200657号)第四条第一项,(一)统一部署。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部署,并与选拔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同步进行。

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淮南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6110号)第五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及依据,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2.
审核责任: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分类评议,确定初步名单。
3.
决定责任: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涉密人员除外)。
4.
送达责任:公示结束后,人员名单及时向社会正式公布,并向有关单位送达文件。
5.
事后监管责任:对享受特殊津贴人选进行考核管理。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
对不符合条件,违规予以受理的;
3.
未按照程序,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共同组成评委会对人选进行推荐,造成不良后果的;
4.
在评审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5.
未按照规定履行公示、报批等程序,即向社会公布名单,造成不良后果的;
6.
对特殊津贴经费出现挪用、截留、克扣、侵占等不良后果的;
7.
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37

其他权力

审核全市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录用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2.
《公务员录用规定(暂行)》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按政策规定明确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同意录用的决定。

4.反馈责任:致电或书面反馈。

5.事后监管责任:监督指导。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无正当理由,对符合录用人员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受理通知的;

2.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申请准予受理、办理录用手续的;

3.未严格审查录用材料,导致未按照考试成绩、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录用,对行政相对人利益造成损失的;

4.审核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5.擅自增设、变更录用审核程序或审核条件的;

6.在录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在录用审批过程中发生向考生索要利益回报,或与考生串通获取不当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

其他权力

审核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2.《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七条: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履行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按政策规定明确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
3.
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同意聘用的决定。
4.
反馈责任:致电或书面反馈。
5.
事后监管责任:监督指导。
6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
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聘用人员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受理通知的;
2.
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申请准予受理、办理聘用手续的;
3.
未严格审查招聘材料,导致未按照考试成绩、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聘用,对行政相对人利益造成损失的;
4.
审核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5.
擅自增设、变更招聘审核程序或审核条件的;
6.
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
在招聘过程中发生向考生索要利益回报,或与考生串通获取不当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

其他权力

集体合同审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3.《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二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4.《安徽省集体合同审查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与职工方签订或变更集体合同后,应当自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集体合同审查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
审查阶段责任:对集体协商的主体资格、集体协商程序和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3.
送达阶段责任: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用人单位。
4.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受理的;
3.
未严格审查材料和实地调查;
4.
擅自增设、变更审核程序或审核条件的;
5.
审查集体合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

其他权力

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及委托评审

 

《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地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第五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人事隶属关系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管理权限分别是:(二)市(设区的市,下同)政府人事部门和授权组建中、初级评委会的省直部门及省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管理所辖范围内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1.受理阶段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原因及依据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2.
审查阶段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条件、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3.
决定阶段责任:按照工作程序作出评审结果,核发证书。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履行的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对于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
对于符合条件予以评审,评审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
3.
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而没有评审,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5.
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

其他权力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材料审核;适时采取实地查验等方式核实信息;组织业务人员评审;提出初审意见。
3.
决定责任: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定。4.送达责任:送达有关单位及个人。
5.
事后监督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6.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对于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对于符合条件予以受理,认定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
2.
审查丢失证据材料
3.
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2

其他权力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使用和管理

 

1.《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2号)第十五条: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字﹝200468号)第三条:建筑业企业要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支付保障手续。进皖建筑业企业要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支付保障手续。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支付保障的管理工作,.....,并建立保障金支付、使用登记台账,及时结算。...工程项目竣工时,由建筑业企业在工程驻地醒目位置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结算公示,公示期满10日后,方可办理终止该项目的支付保障手续,退还余款(含息)或保函、担保文件。

3.《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20068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发布)第三十一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不低于当年或单项工程应付劳务工资总额的30%,办理工资支付信用担保手续;或者按工程造价的2%预提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入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户上,专项用于垫付拖欠的工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省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制定。

 

1.受理阶段责任:按照规定受理,一次性告知补全材料或退回

2.审批阶段责任:对符合缴纳保障金条件的建筑企业,出具缴款证明;对使用保障金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令限期补齐,逾期未补齐的,按规定给予处罚;对符合退还条件的;出具退还手续,一次性退还本息

3.事后监督责任: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垫付、退还等环节的监督。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

2.在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过程中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3

其他权力

劳动用工备案

 

1.《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第一条: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2.《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社〔200647号)第三条: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工登记管理工作。

1.受理责任:接受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初步核查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告知需补正材料,确定是否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
决定责任: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4.
事后监管责任: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履行监督职能。
5.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受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受理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通过审核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审核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

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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