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2019.3
一、申请采矿权新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3.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4.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
5.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及备案、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6.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审查意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告和土地复垦方案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文件
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
10.采矿权出让合同书、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
11.勘查许可证
12.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证明
1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4.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煤炭类)
15.军事部门的同意意见
16.下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17.经信委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
18.光盘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申请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扩大)
2.扩大矿区范围申请书
3.变更后的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
4.变更前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及备案、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5.变更前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修改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审查意见
8.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10.采矿权出让合同书、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
11.下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12.经信部门的最新项目核准文件
13.光盘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申请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缩小矿区范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
3.变更前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及备案、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4.变更前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7.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
8.采矿权出让合同书、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
9.下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10.经信部门的最新项目核准文件
11.光盘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四、申请采矿权(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申请登记书
2.变更后的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
3.变更前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及备案、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4.变更前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7.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
8.采矿权出让合同书、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
9.下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10.经信部门的最新项目核准文件
11.光盘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五、申请采矿权(采矿权人名称或矿山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采矿权人名称或矿山名称)变更申请登记书
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采矿权人履行规费缴纳和合法开采法定义务的证明材料
4.价款完成处置的证明材料
5.原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6.采矿权人原营业执照副本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7.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结构无变化证明或更名后系采矿权人全额投资的子公司证明
8.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1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盖单位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9.下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10.光盘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六、申请采矿权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闭坑申请登记书
2.采矿权闭坑申请报告(原件)(包括矿山开采现状及实测图件,储量情况及报销批准文件,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规费缴纳情况)
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4履行采矿权人法定义务情况证明材料:出让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价款缴纳协议和价款缴纳凭证;缴纳资源税、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证明文件(原件)和凭证.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闭坑地质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汇交证明
7.下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8.光盘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七、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申请报告
3.采矿权许可证正、副本
4.采矿权人履行规费缴纳和合法开采法定义务的证明材料
5.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及备案、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6.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8.采矿权出让合同书、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
9.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批复
10.下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11.光盘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八、申请采矿权转让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转让申请登记书
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原采矿权人履行规费缴纳和合法开采法定义务的证明材料
4.矿山投产满1年的证明材料
5.转让人及受让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
7.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部门出具的公示无异议的材料
8.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及备案、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9.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
10.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同意转让的意见(国企)
11.采矿权出让合同书、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
12.下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13.军事管理部门意见(受让人为外商)
14.光盘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九、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所需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
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
3.地质报告及评审备案文件(矿业权整合的需提交整个整合矿区的地质报告)
4.探矿权范围(或招拍挂出让范围、申请协议出让范围)、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坐标及三者叠合图
5.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书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8.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应提交勘查许可证;整合矿山,提交地方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整合方案文件;变更矿区范围的,提交地方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同意申请变更矿区范围文件
9.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
10.采矿权出让合同书、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
11.勘查许可证
12.下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13.光盘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申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1.方案文本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意见
3.申请审查文件
4.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
5.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及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费用的承诺书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一、申请地图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1.安徽省地图审核申请表
2.法人资格材料
3.地图编制单位《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4.编制地图资料说明
5.地图和地图产品样图,电子地图还应当提交数据
6.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编制的地图,以及直接测绘的涉及国家秘密的地图,应提供保密技术处理的文件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二、申请土地开垦区内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从事生产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
1.土地开发呈报审批表
2.土地开发用地可行性报告
3.土地开发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家论证意见
4.土地登记卡
5.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6.开发土地规划图
7.开发承包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
8.如开发用地涉及农业、水利、环保、林业等有关问题的,应附具农业、水利、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对土地开发用地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的,应附具征地、拆迁安置方案或有关协议
9.开发承包保证金进账凭证
10.开发承包人身份证明,属单位用地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证书(或身份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1.所有权人所在区或乡镇后期监管责任承诺书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三、申请本行政区域内全国统一的四等以下(不含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的数据、图件,空间定位网建立、复测及维护的成果利用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2.《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
3.涉密资料使用的目的,项目来源等证明材料属于各级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批准文件; 属于非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合同书、委托函等合法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无偿使用涉密成果,须提交相应机关的公函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6.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8.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设备条件证明材料
9.单位内部负责管理保密资料的机构名称、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10.涉外或跨国公司申请人,还需提供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的中外经济、文化、科技合作项目文件材料;使用测绘成果资料的人员背景材料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四、申请本行政区域内1:2000至1:500国际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相应数字化产品利用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2.涉外或跨国公司申请人,还需提供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的中外经济、文化、科技合作项目文件材料;使用测绘成果资料的人员背景材料
3.《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
4.涉密资料使用的目的, 项目来源等证明材料属于各级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批准文件; 属于非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合同书、委托函等合法有效证明文件
5.申请无偿使用涉密成果,须提交相应机关的公函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7.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8.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9.保密管理制度和设备条件材料
10.单位内部负责管理保密资料的机构名称、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五、申请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其他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2.《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
3.涉密资料使用的目的,项目来源等证明材料属于各级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批准文件,属于非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合同书、委托函等合法有效文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5.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6.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7.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的中外经济、文化、科技合作项目文件材料;使用测绘成果资料的人员背景材料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六、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所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拟用地是否符合供地政策
3.有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或立项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备案类项目提供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4.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市、县或者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应有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划审查意见,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印章)、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5.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报告
6.规划修改方案
7.踏勘论证意见
8.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七、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所需提交的材料
1.供地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或核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土地权属调查材料、宗地图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八、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报告
2.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3.规划设计条件书
4.宗地供地方案
5.企业机构代码、法人营业执照
6.成交确认书
7.发改部门备案文件或其他批准文件(工业用地)
8.环保部门审查意见(工业用地)
9.宗地权属来源材料(省政府征收转用批复或存量说明)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规划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
12.宗地红线图
13.规划总平面图。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九、申请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批准所需提交的材料
1.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的土地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受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7.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8.分割转让及剩余土地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9.受转让方契税缴纳凭证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十、申请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资料: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属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划拨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5.地上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未建成房屋的或属未办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危房的,此件免交
6.宗地的规划手续
7.地方政府准予转让划拨土地的批文,如果属自然人转让划拨土地的,此件可免交
8.划拨土地转让合同及缴交转让价款的凭证;如果属国有资产转让的,还需提交县政府或国资委批复文件、公开交易产生的交易委托书、成交确认书等资料
9.如果转让的房地产设有租赁权的,提供转让前转让人告知承租人转让租赁标的物计划的书面证明或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承租人购买承租房地产的,此件免交)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十一、申请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出租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资料:转让(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属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划拨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5.地上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未建成房屋的或属未办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危房的,此件免交
6.如果转让的房地产设有租赁权的,提供转让前转让人告知承租人转让租赁标的物计划的书面证明或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承租人购买承租房地产的,此件免交)
7.租赁合同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十二、申请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抵押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不动产权属证书
5.抵押合同
6.主债权合同
7.属园区工业项目,应提交园区管委会的批准文件
8.属顺位抵押的,应提供抵押权人知晓已抵押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十三、申请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改变建设用地用途申请书(申请函)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3.原规划用途批准文件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用途的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规划红线图
7.宗地图
8.地籍调查表
9.评估报告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十四、申请临时用地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书
2.临时用地协议书
3.土地复垦保证金
4.经市、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
5.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用红线标注临时用地的位置和范围)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勘测定界图
8.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或者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分别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9.生产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
10.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十五、申请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1.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3.乡(镇)村企业的认定证明
4.发改等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供)
6.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意见书及附图
7.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宗地图)
8.申请人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同意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书面协议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十六、申请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1.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2.建设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说明
3.建设项目预审报告
4.项目立项批复
5.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6.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7.线性工程平面图
8.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9.勘测定界图
10.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
11.环评资料
12.申请人身份材料
13.申请人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同意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书面协议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十七、申请采矿权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采矿许可证遗失公告(市级以上报纸)
3.申请人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和证书未作抵押等其他活动的承诺书
4.采矿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5.残存的采矿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十八、申请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床证明所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是否处于地质灾害区或压矿证明查询申请
2.县(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是否处于地质灾害区或压矿意见
3.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地块拐点坐标(西安80坐标系)
4.单独选址用地项目需发改委立项批复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二十九、申请拟上市(挂牌)企业土地合法合规证明所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介绍信
2.具办人身份材料
3.企业法人身份材料
4.拟上市证明材料
5.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十、申请国土资源市场领域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所需提交的材料
1.查询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
2.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查询的,需要提交单位介绍信、查询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十一、申请 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受理查询服务所需提交的材料
1.实名举报人身份材料
2.举报问题的描述材料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十二、申请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测绘作业证补(换)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1.《测绘作业证申请表》
2.《测绘作业证申请汇总表》
3.测绘作业证补(换)证申请人员的身份证
4.测绘作业证补(换)证申请人员证件照片
5.测绘单位资质证书
6.测绘单位证明(证明申请人员为本单位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十三、申请采矿权人之间因矿区范围争议裁决所需提交的材料
1.矿权争议裁决申请书
2.采矿权许可证正副本
3.矿区范围图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十四、申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所需提交的材料
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申请文件
2.矿山治理恢复工程设计书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竣工报告
4.工程施工监理报告
5.治理单位资质证书
6.财政出资的,需提交工程决算报告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十五、申请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抵押备案申请表
2.采矿许可证
3.抵押合同
4.贷款合同
5.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6.抵押人身份证明
7.采矿权有偿取得凭证(相关价款缴纳票据)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十六、申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1.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请书
2.评审后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光盘
3.评审受理材料
4.储量报告的评审意见书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十七、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申请书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项目合同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十八、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申请书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项目合同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十九、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项目和资质备案申请书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项目合同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四十、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3. 选址意向方案;
4. 建设项目拟选址红线界限图(有条件的提供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图件)或意向用地图2份,含规划路网、用地红线、用地面积等内容,加盖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印章;
5.需要提供选址论证报告的提供选址论证报告(可选)。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四十一、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4. 1/500 或 1/1000 红线界限图2份(纸质,有条件的提供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图件;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另提供dwg格式电子版),加盖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印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四十二、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份;
2.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如划拨决定书复印件(划拨土地项目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出让土地项目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等;
3.经审定的符合编制规范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经审定的总平面图;
4.放、验线证明材料;
5.根据需要提供环保、消防、人防、安监、地震、水利、教育、交通、交警等部门的意见或相关评价报告等材料(可选)。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四十三、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委会签署的意见
3.房屋用地四至图及房屋设计方案或简要设计说明
4.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500或1:100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四十四、申请核发《安徽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1份;
2.竣工测量技术报告(具有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技术服务机构编制);
3.盖竣工章的竣工图一套(平、立、剖面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印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4.建设工程建设时序及分期规划核实方案(申请分期核实项目需提供)。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注:以上纸质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扫描件;规划设计文本等提供电子版;由市资源规划局核发的相关许可复印件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