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淮南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移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法〔2010〕49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移交管理行为,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淮南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移交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0年11月24日
淮南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
移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管理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淮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市政设施工程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排水、污水管网、桥梁、隧道、照明等工程及配套设施。
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种植、假山叠石、雕塑、广场、园路、园林建筑及小品、园林水电、景观亮化、喷泉和喷灌等工程及配套设施。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由政府投资(或部分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除外)的移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申请移交的工程项目属于社会单位投资建设,需要移交给各相关接管单位的,按政府投资项目移交程序办理。
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移交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市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山南新区和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城市主次干道和规划红线20米以上的支道、桥梁、隧道及其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的接收管养工作。
市园林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山南新区和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市管道路(含道路两侧行道树、绿化带、街头游园)和市管重点公共场所园林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接收管养工作。
市公用事业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城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接收管养工作。
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程设施的接收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的接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移交:
(一)项目已按设计和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二)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三)绿化种植工程养护期需满1年(养护期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六条 项目移交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移交申请;
(二)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立项、规划、用地等前期审批资料;
(三)全套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
(四)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资料。
第七条 申请移交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不具备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移交条件的,接收单位不予接收,维护管理仍由建设单位负责。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移交尚不完全具备移交条件的工程项目的,由建设单位提出完善移交条件的方案并经市政府认可后,方可按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第八条 接管单位应在移交申请提交后30日内完成移交档案资料的核查和建设项目的实地勘察、提出移交意见,并反馈建设单位。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收到移交意见后,及时补充完善档案资料,完成现场整改。经接管单位核查同意后,与接管单位签订《移交管理协议书》。自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接管单位正式接收管理。
第十条 在移交过程中产生异议且协商未果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评定机构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移交后,在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仍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在保修期内,如因工程质量缺陷直接影响公共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抢修的,接管理单位可先行抢修,24小时内告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从保修金中支出。
第十三条 保修期满,建设单位在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时,应征求接管单位意见。
第十四条 移交工程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施工单位不能按时按质进行质量缺陷保修的,每发生一次,由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提请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淮南市建设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法〔2005〕57号)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五条 接管单位应依据国家、省有关定额标准,测算年维护经费,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市财政部门确定,按程序报批后,列入城维费年度预算。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