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三项举措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08 09:51信息来源:市城乡建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是严格落实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要求我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将建筑节能设计作为专篇审查,送审的民用建筑施工文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的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不合格的项目设计文件不予通过,同时将审查合格的项目报市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并做到对建筑节能部分的工程进行专项验收。目前我市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执行率和施工阶段执行率已达到双100%。

二是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市、县区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范围,做好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能源审计、能耗定额、能效公示等工作。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结合“两治三改”专项行动,统筹开展建筑外窗、外墙、屋面、照明和空调系统等更新,因地制宜推进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年度任务。

三是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因地制宜继续推动太阳能光热应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明确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条件,加强对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水源或者地源热泵空调等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指导。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

2019年1-6月份我市绿色建筑新开工面积262.84万平方米,占新开工面积比例98.4%,竣工面积133.25万平方米,占比99%。6月18日,由中建集团投资的我市首个装配式建筑生产线正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有潘集刘圩社区棚改和田家庵区四宜城棚改两个装配式建筑项目在建,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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