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50134/202105-00007 信息分类: 行政征收目录分表及流程图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5-08 10:03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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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征收清单目录(2021年版)

发布时间:2021-05-08 10:03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行政征收(2项)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设定(实施)依据 备注
大项 子项
行政征收 公路通行费征收(政府收费还贷性公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以下简称政府还贷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以下简称经营性公路),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行政征收 各类船员考试考务费征收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降低我省船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6〕135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继续执行我省船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19〕311号)一、降低我省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内河船员有关考试收费标准:(一)理论考试(全部科目):内河船员适任证书考试收费标准由每人100元降低为每人80元。船员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考试收费标准均由每人80元降低为每人50元。(二)实际操作考试(全部科目)。各类船员的实际操作考试均按理论考试的收费标准执行。(三)补考(无论几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需要进行补考的,分别按相应考试收费标准的50%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