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商务局淮南市财政局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淮南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7 00:06信息来源:市商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淮南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淮南市商务局  淮南市财政局

2019826  

(此件公开发布)


淮南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加快承接东部沿海和境外产业转移,促进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安徽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商办产函〔2016950号〕 和《淮南市人民政府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淮府〔201933)等有关规定,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是指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用 于支持我市承接东部沿海和境外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资金使用管理遵循“公开公正、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的原则,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规则和国际惯例,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资金由市财政和市商务部门共同管理。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商务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开展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市商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资金支持重点并组织实施,对实施情况跟踪问效。

第二章资金申报条件、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和使用程序

第五条  资金申请企业和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资金企业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生产型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有加工贸易进出口实绩。

(二)申请招商活动或培训项目补助是2018年以来开展的 加工贸易专项招商和产业对接活动,以及经过市商务、财政部门 备案的与高校、职业技术学院等合作开展的加工贸易技能培训活动。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

第六条  资金主要支持方向:

(一)支持开展加工贸易外向型大项目专项招商引资和产业 对接活动,对活动场地租金、会场布置、设备租用、材料印制、展览展示及宣传费用等给予支持。

(二)支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入我市,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并在我市发生进出口实绩。

(三)支持承接境外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市新设生产型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并在我市发生进出口实绩。

(四)支持与境外、东部沿海地区合作共建加工贸易产业园 区,支持产业园区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环保、通信、消防、 土地平整等设施。支持在园区内建设加工贸易标准化厂房,对建设贷款给予贴息,优化加工贸易投资环境。

(五)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对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产品创新和研发设计的固定资产投入给予补助。

(六)支持加工贸易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对加工贸易运输、仓储、码头等费用给予补助。

(七)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学院等合作,开展加工贸易技能培训,创造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就业岗位。

第七条  资金支持标准如下:

(一)加工贸易专项招商引资活动

对县区、园区和市直部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加工贸易 专项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推介会相关费用支出按照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场活动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

(二)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

对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第一年发生加工贸易实绩的 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下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1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每美元再奖励0.02元人民币。此项相较于市级外贸促进政策,原则上按照就高标准支持,企业不重复享受。

(三)承接境外产业转移

2018年以来新引进境外投资项目,发生加工贸易进出口 实绩且年实际利用外资超过300万美元的, 一次性给予开办费资 15万元人民币;新引进境外500强企业投资并在我市发生进出口实绩的, 一次性资助开办费30万元人民币。

(四)加工贸易园区和标准化厂房建设

对与境外、东部沿海地区合作共建加工贸易园区和加工贸易标准化厂房的,按新发生建设投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环保、通信、消防、土地平整和标准化厂房)贷款给予25%贴息。贴息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五)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

对加工贸易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产品创新、研发设计、 品牌培育和标准制定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入给予50%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六)加工贸易降低物流成本

对企业当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按照一美元给予0.03元人民币的运输、仓储和码头等费用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此项 相较于市级外贸促进政策,原则上按照就高标准支持,企业不重复享受。

(七)加工贸易产业人才培训

对加工贸易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学院等合作开展加工贸易 技能培训的,按实际参训人数每人补助不超过200元。技能培训 补助采取先培训后补助的方式,单个培训班最高支持5万元人民币。对加工贸易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500/人的标准给予培训支持,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  资金使用程序如下:

(一)申报。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二)审核。市商务局受理申报后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 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第三方机构出具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支持金额。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对第三方机构评审意见进行会审。市商务局负责开展项目的涉企系统比对、核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完善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协助其对项目进行比对。

(三)公示。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四)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公示结果,履行资金支付管理程序后拨付。市商务、财政部门将最终补助单位(项目)及资金情况向省商务、财政部门报备。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项目单位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与资金项目有 关的申报资料、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对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应文件和资料。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并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检查。

第十条  项目单位如用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由市商务、财政部门追回已拨资金,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在5年内取消违规单位申报资金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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