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2-01-24 09:22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市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序号 部门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调整类型 调整意见及理由
1 市卫健委 对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对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条( 2001年12月29日通过,2015年12月27日修正,2021年8月21日修订);
2.《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第四十四条;
3.《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己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
规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行政处罚 对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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