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2年10月1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消罚(2022)4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淮南市田家庵习玮阿超药房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无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消毒产品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 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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