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19年11月29日)

发布时间:2019-12-05 15:00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卫传罚【20194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和睦妇产医院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医疗废物规定案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

处罚依据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机关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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