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6-16 16:36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适用范围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年第44号,2013年8月29日、2015年5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其他人员经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0号,2015年5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七条第三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4.《安徽省人民政府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84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下放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受理机构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五、决定机构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六、办理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或承诺说明;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七、申办材料

1.身份证。

八、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 → 办结。

十、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取件、快递邮寄送达。

十三、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淮南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2.电话咨询:0554-5368812。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适用范围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四、受理机构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五、决定机构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六、办理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三)依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

七、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二)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证明文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安全评价报告。

八、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办结。

十、办理时限

1、法定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

十一、收费及标准

无。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取件、快递邮寄送达。

十三、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2.电话咨询:0554-5368812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时间:工作日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一、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011年修订)第六条第一款。

四、受理机构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五、决定机构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六、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且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七、申办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文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查  → 办结。

十、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不包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取件、快递邮寄送达。

十三、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淮南市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2.电话咨询:0554-5368812。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一、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单位。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四、受理机构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五、决定机构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六、办理条件

使用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未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

七、申报材料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七)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八)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

(九)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十二)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八、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十、办理时限

1、法定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

十一、收费及标准

无。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取件,快递邮寄送达。

 

十三、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2.电话咨询:0554-5368812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时间:工作日9:00-12:00 下午13:30-17:00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

一、适用范围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皖安监三〔2013〕104号)

四、受理机构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五、决定机构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六、办理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七、申报材料

1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5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6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8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八、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查  → 办结。

十、办理时限

1、法定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

十一、收费及标准

无。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取件,快递邮寄送达。

 

十三、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2.电话咨询:0554-5368812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时间:工作日9:00-12:00 下午13:30-17:00

 

 

 

 

 

 

 

 

 

 

 

 

 

 

 

 

 

 

 2021年行政审批服务指南.docx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