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淮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5年4月23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淮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淮府秘〔2015〕24号)同时废止。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淮应急[2022]2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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