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生命与公私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市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但部分单位仍存在消防危机感不强,消防管理组织流于形式,消防设施不健全,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消防事故时有发生,需要地方政府、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消防管理组织涣散。部分单位没有成立消防管理组织,长年不组织消防业务培训,多年未组织过火灾应急演练,工作人员不会使用消防水枪、灭火器,不清楚灭火器材存放位置。若发出火灾,难以组织有效的灭火工作。
2、消防设施不健全。部分单位的消防池、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规范设置、数量不足,消防栓不能正常供水,灭火器超期未检修,消防通道不畅。若发出火灾,消防设施、器材效用难以发挥。
3、消防意识淡薄。部分单位的领导、员工,对火灾危害性认识不够,对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不实,用电、用火等设施使用不规范,消防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抱有本单位不会发生火灾事故等侥幸心理。
4、消防事故时有发生。近年来,我市家用电器、燃气、液化气、输油管道、厂房车间、电瓶车充电器、老旧电线、电焊、明火取暖、炊事等故障(操作不当)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建议
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消防责任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管理工作小组,责任明确到人,要建立日常性消防检查台账。生产性企业、学校、医院、办公区、住宅小区等消防重点单位单位应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专职人员,消防专职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急消防组织的消防演练应符合国家规定。
2、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责任单位应按国家、行业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供水管网等。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重点单位要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对消防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须督促整改。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各级地方政府,每年均应进行系统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火险因素识别、火灾事故预防等知识。宣传教育要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镇、进村组、进家庭,要进行实战化教育,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成年人均应掌握灭火器、消火栓使用、火场逃生和救援等方法。
4、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消防责任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详细载明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种类、数量、布局、消防队伍组织、消防培训演练等信息,定期更新。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全市(县区)的消防安全档案信息平台,便于从线上对消防责任单位进行业务监督,也利于为消防事故调查提供数据服务。
5、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处罚。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联合公安、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电力等部门,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与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违规行为要下决心处罚到位,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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