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办〔2023〕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淮南市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制度》(淮府办〔2015〕43号)要求,现将2023年6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月隐患排查情况
2023年6月,全市11个县区(园区、开发区)和24个部门共排查上报98家企业(单位)168项隐患。
二、本月隐患通报情况
经研究,对45家企业(单位)102项隐患予以通报(详见附件2、3)。为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设置专栏对近期排查的21家企业(单位)44项典型燃气安全隐患进行专项通报(详见附件3)。
其余53家企业(单位)66项隐患由责任单位自行整改销号。
三、隐患整治情况
2023年1-5月,全市共通报157家企业(单位)595项隐患。截至2023年7月1日,156家企业(单位)594项隐患已完成整改,其余1家1项隐患正在时序进度内按计划整治中(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强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2023行动抓基层,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夯基础,持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强基本功。
(二)请各县区、有关部门充分研判当前形势,深刻吸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等典型事故教训,紧盯燃气等重点领域、餐饮场所等重点部位,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特别是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企业安全责任悬空、隐患排查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偏低等突出问题,动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责任清单,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三)针对时序内正在整治的隐患问题,有关县区和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提升整改效率;针对通报的隐患问题,特别是燃气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加强整治期间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停工、停用或关闭。查处情况,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淮安办[2023]44号.doc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