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6日-9月10日行政处罚事项
田家庵区城管局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地方编码 |
田区东城团结商贸 | 个体工商户 | 92340400MA2PLXQW5M | 马团结 | 淮(田)罚决字【2020】第133号 | 1.违反了《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1.当事人在人民北路超出店面摆放经营,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 1.《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罚款 | 处罚款200元。 | 200元 | 2020/9/11 | 2099/12/31 | 2021/9/11 | 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4037548641045 | 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4037548641045 | 340403 | ||||||||||||
田家庵区王淮喜电动车维修中心 | 个体工商户 | 92340403MA2T511M3A | 王淮喜 | 淮(田)罚决字【2020】第129号 | 其行为违反了《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2020年 8月27 日 9 时,我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田家庵区王淮喜电动车维修中心在林场路洞山新村16栋101室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 依据《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 罚款 | 处罚款500元 | 500元 | 2020/9/8 | 2099/12/31 | 2021/9/8 | 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4037548641045 | 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3404037548641045 | 3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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