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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58542663/201611-00015 信息分类: 服务流程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中年,公民,TXT,中文,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9-08 14:52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2021-09-08 14:52:59 废止时间: 长期
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量:
号: 词: 提取 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09-08 14:52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或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

2、审批

(1)初审

1)现场申请办理的:申请人携带提取资料的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窗口,初审人员进行系统查询、资料收集、留存影像资料。准予提取的,签署初审意见,向复核人员移交资料。不准予提取的,当面告知。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电话通知提取人,说明原因。

2)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通过网上业务平台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提交申请,初审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准予提取的,向复核人员移交资料。不准予提取的,通过网上业务平台退单,并说明原因。

(2)复核

1)现场申请办理的:申请人到复核窗口,复审人员对资料再审核,签字、盖章。

2)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的:复审人员对资料再审核,提交支付。

3、支付

经管理中心审批准予提取的,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储蓄账户,特殊情况转入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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