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项目
公共机构节能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此项目预算15万。
项目立项依据:淮办秘〔2019〕33号
项目内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项目起止时间:2022年1月-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部门经济分类:办公费
截至2022年4月10日,未在本项目支出。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