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
组织保障
|
责任(分管)领导: 王传清 责任(牵头)科室:规财与法规科
负责人: 金莉丽 联系方式: 6686762
|
普法对象
|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监管执法机构、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药企业
|
共性普法
内 容
|
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
|
个性普法
内 容
|
普及法律名称
|
责任科室
|
社会保险法
|
规财与法规科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
|
基金监管科
|
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
|
医保中心
|
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
|
医保中心
|
医保服务协议
|
医保中心
|
国家、省、市医保相关政策
|
政策宣讲团
|
|
|
|
|
|
|
普法阵地:
|
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手机APP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户外广告、横幅、传单、展板、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医保政策宣讲团开展普法宣传。
|
重要节点活动及普法计划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限
|
开展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常态性宪法学习。
|
2021年度
|
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学法。
|
2021年度
|
参与在线或网上旁听庭审活动、落实“一月一法”制度。
|
2021年度
|
以案释法普法执法宣讲、举办法治讲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12·4”国家宪法日、重要节点等主题宣传活动。
|
2021年度
|
医保政策宣讲。
|
2021年度内至少二十次。
|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监管执法机构、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药企业开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等医保法律法规学习,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培训、政策宣讲等形式。
|
|
|
|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