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子女)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寿县85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村(社区)、乡镇(街道)、县民政局(老龄办)各一份。申请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近期一寸彩照3张。
申请注意事项:
1、老人居住地和户籍地分离的,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2、高龄老人年龄有异议的,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准证明为准。
3、当年度满85周岁但在申请时间前去世的,家属可加附公安部门证明和死亡证明领取当年度高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