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发展智慧养老,是推动我市科教资源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实现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是省定民生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养老智慧化建设内容并更名后,纳入2020年度实施内容。目的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聚焦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断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养老服务实际需求相匹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级文件精神和市领导要求,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会议,商讨起草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并指定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开展起草工作;4月下旬,市民政局形成代拟稿初稿,再经过相关领导的审阅,最终形成终稿。
五、工作目标
(一)完成城乡三级中心建设。到2020年底,县(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建设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已建成的城乡三级中心要实现正常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二)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其中,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0%。
(三)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四)智慧养老创新发展。2020年底前,六区两县各力争打造不少于1个省级智慧养老示范机构,全市遴选打造2个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
六、主要任务
(一)城乡“三级中心”建设;
(二)城乡“三级中心”运营补贴;
(三)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
(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补助;
(五)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补贴;
(六)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
七、创新举措
1、明确提出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方案。明确结合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智慧化水平,从给予一次性创建补助、优先承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方面,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智慧化建设扶持政策。
2、支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从积极申报省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加大智慧养老产学研试点力度、培育智慧养老产品及服务三个方面,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分项明确支持渠道。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市民政局负责编制规划、制定标准、项目实施督导;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级财政资金,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
(二)部门协作,严格检查。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建立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三)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相应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发展。
十、关键词解释: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设施。
2、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是指具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管理、资源链接、直接服务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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