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33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 山
2020年6月23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