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淮南市文明行为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1 09:35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文明行为表彰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1222日        

  

 

淮南市文明行为表彰奖励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广大市民提高文明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表彰奖励对象

对模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突出的我市市民及在我市实施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捐献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组织)等文明行为的行为人,由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并通过各类媒体、社会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崇文明先进、争当文明先锋的浓厚氛围。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定期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新时代好少年、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评选,对各类文明行为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突出的,同时按照《淮南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进行表彰奖励。

在慈善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时由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授予慈善奖等荣誉。

个人无偿献血,本人及其亲属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优待。

成功实施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者,符合文明先进评选基本条件的,授予、追授相应荣誉称号。

对志愿者服务,可以按照时长进行星级认定或实行积分奖励,并给予相应物质回馈。

协助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制止、纠正不文明行为表现突出的,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规定给予奖励。

二、表彰奖励措施

(一)奖励

1对市级以上文明先进典型,按以下标准颁发一次性奖金:

全国道德模范、时代楷模:30000元;

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文明家庭、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全国新时代好少年:20000元;

安徽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中国好人(中国好医生月度人物、中国好护士月度人物等)、全国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人物、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淮南市道德模范:10000元;

淮南市道德模范提名奖:5000元;省级其他文明先进典型:2000元;

同时获得多项荣誉者,按所获最高层次荣誉颁发资金,不重复计奖。

2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先进典型荣誉称号的,记入个人社会信用档案。

(二)关爱

1走访慰问。在春节等重大节庆日,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将文明先进典型作为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

2出席庆典礼遇。在重大节庆日,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邀请文明先进典型代表参加有关庆典活动。

3健康关怀。对当年荣获市级以上文明先进典型荣誉的,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对国家部委表彰的文明先进典型、省级道德模范,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

4住房关怀。对住房困难且符合保障房政策的文明先进典型家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保障。

(三)帮扶

1经济帮扶。根据实际困难情况,由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统筹安排,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质资助。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由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协调民政等有关部门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2就学帮扶。对特殊困难的文明先进典型子女开展结对助学活动,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助学金。

3就业帮扶。对有就业创业能力、尚未就业的文明先进典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其就业创业。

4医疗帮扶。对患有重大疾病的文明先进典型,由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开通就医报销绿色通道,给予家庭困难先进典型医疗救助,并由卫生健康部门通过组织志愿服务等形式为其提供医疗、康复咨询服务。

5志愿帮扶。对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文明先进典型,协调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组织或者通过向社会征集的方式招募志愿者,为其进行必要的志愿服务。

6信贷帮扶。落实《安徽省道德信贷实施方案》(皖文明办〔201614号)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银保监分局加强指导,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道德信贷工作。

7法律援助帮扶。由司法部门对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文明先进典型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

8社会帮扶。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对文明先进典型优先给予帮扶。

需要帮扶的文明先进典型向所在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机构或所在单位或可以提供帮扶的单位提出申请。需要审核的,由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协调相关单位核实。

三、表彰奖励实施

(一)文明先进典型一次性奖金由市级评选、认定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申请和发放。

(二)文明先进典型关爱、帮扶措施由市级评选、认定部门协调各县区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保障。

四、政策保障措施

(一)文明行为表彰奖励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二)鼓励社会力量为文明行为表彰奖励提供资金与物质支持。

(三)鼓励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开展文明标兵文明之星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