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下达了《潘集区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做好财政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力助脱贫攻坚战。区、乡镇、村三级按照文件精神,精确实施,确保项目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6月份,潘集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全区34个贫困村,逐村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村、乡镇两级意见,对2019年基层上报项目逐个进行摸排,了解项目经营主体,按“村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程序申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二是确定实施项目。7月,区政府召集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等部门研究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对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和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办法中“投入产出、资产量化、收益分配”等关键性指标,最后研究通过17个贫困村17个项目得到落实。村级合作企业与乡镇政府签订投资入股协议书,明确扶贫资金投资规模和资产收益水平,协议签订后各村立即将资金拨付到经营主体(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实施。
三是做好收益分配。8月,为规范资产收益股权(收益权)分配,按“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和“28”(村占20%,贫困户占80%)分配原则,以户为单位精准量化。对享受股权量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资产收益分配台账,并进行公示。
四是收益分配到户。9月,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已全面落实,17个贫困村共计投入资金508万元,项目收益分配35.56万元,其中贫困户受益28.448万元,截止9月20日,贫困户收益分红已全部打卡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