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做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草案报告起草工作,现就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填写202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情况表(附件1),并详细说明编制依据;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202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走势进行深入研判,提出2020年预期目标时,详细说明编制依据,并进行综合平衡测算,注重指标间的数量关系匹配衔接,确保测算方法科学有效和数据真实准确。
如:“规上工业增加值”预计“2019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完成***亿元,增长**%,2020年计划完成***亿元,增长**%”。编制依据需包括“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状(存量),新增产能、新建新投产规上企业、重点骨干企业2020年产能计划安排、2020年工业类重点项目等”相关基础数据和依据。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相关结果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市发改委,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曹晨辉,6644347(传真)
冯 凯,6678072
附件:1、202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情况表(县区)
2、202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情况表(部门)
副本附件一:202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情况表(县区).xls
副本附件二:202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情况表(部门).xls
市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