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划拨问题

发布时间:2021-01-03 17:5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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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1、本人所属公司于2020年初搬迁到合肥,公积金账户有淮南、合肥两个,于2020年6月30日,淮南公积金账户显示个人调账15602.4元(到合肥账户),淮南账户公积金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 2、本人查合肥公积金账户,无此项收入。但从缴费金额匹配上,应该属于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金额为12762元。从淮南账户调账的费用与合肥的账户有差异:15602.4-12762=2840.4元。 3、经咨询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未收到划拨申请,未收到此项费用,需要咨询淮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扣款划拨到哪个账户,如何打入那个账户,有无打入记录?

答 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查,根据您所在单位提出的申请,我中心于2020年6月30日进行个人调账,您在我中心公积金账户中的15602.4元已转入您所在单位账户,请您咨询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后续情况。如对此有疑问,欢迎您致电中心核算科:0554-688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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