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条件?

2020-01-22 11:41 点击数: 来源:问答知识库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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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条件?

答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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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您咨询的我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条件,请登录市科技局网站查询《淮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管理办法》(http://kjj.huainan.gov.cn/12491620/95724644.html)。我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应为在我市注册,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试点)或已备案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成立3年以上,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之间,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年上缴税收不少于20万元,农业企业年净利润不少于10万元。(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60%以上,工业或服务业企业近3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的年均值达10%以上,农业企业近3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年均值达10%以上。(三)企业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4%以上,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研发机构。(四)企业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企业的知识产权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培育期内发明专利1项以上,培育期内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项以上,培育期内国家动植物新品种权1项以上。(五)科技成果登记不少于3项。 此项业务工作由我局高新技术科承办,请联系高新技术科,联系电话:0554-66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