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执行“小年”行动大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0-01-22 09:18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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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浓腊月,时逢小年。为持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努力提高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1月17日,潘集区人民法院以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为重点,开展“江淮风暴”2020第一次集中行动。

凌晨5时30分,该院组织53名干警,出动11辆警车,分成4个小组按计划迅速奔赴各执行战线。

借款人欠款无踪影,担保人还款促执行

“快给我微信上转1万块钱,我把欠的钱还了,不然法院的人要把我带走了!”上午8时许,芦集镇被执行人李某当着执行干警的面打起了电话。

2017年9月,董某因做轮胎生意需要资金,向宫某借款8万元并写下借条,董某的亲戚李某、董某廷做了担保。过了借款期限,董某却一直拖欠不还,李某、董某廷也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付,宫某将三人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同意分期付款,但董某、李某、董某廷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宫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于当日立案、次日发起网络查控,并根据查询结果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查封被执行人房产,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部分钱款,但仍有1万元余款未付。此次集中行动,执行人员再次上门但未发现董某踪影,却找到了同住一村的担保人李某。经执行人员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李某主动以微信转账的形式将余款1万元付给宫某,案件实际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法官提醒李某之后有权向董某追偿,同时提醒围观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为亲友担保时一定要谨慎,“签字担保以后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挨家挨户耐心解释,保障经济促进执行

1月17日上午10时许,一组执行干警来到金格四海广场,向广场商户们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今后所租房屋的租赁费用不用再给被执行人金格四海房产公司,而应交予申请人潘集北城糖酒批发中心。

2018年1月,潘集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潘集北城糖酒批发中心与金格四海房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做出如下判决:金格四海房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付位于潘集区华联商厦金格四海店项目3447.25平方米的安置还原商业用房给潘集北城糖酒批发中心。

金格四海房产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金格四海店项目所涉商业房屋面积较大,租户较多,强制腾房会给商户经营、群众就业带来不小影响,执行人员于是向所涉商户挨家送达执行通知书,耐心解释事由,成功完成拆迁还原的商业用房交付,案件实际执行完毕。

人大代表见证监督,媒体记者合力宣传

寒梅已放,时值小年,再过几天就是万家团圆的除夕夜,潘集区人民法院此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就是要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得到真正实现。

司法权力取之于民,更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此次行动,潘集区人民法院邀请了3位区人大代表全程见证监督。行动中,执行法官向代表们详细解说案件从审理到执行的过程及执行中的困难、亮点特色等,代表们进一步了解了法院的执行工作,对兼顾法理与实际、强制与善意的执行方案进行了点赞。此次集中行动同时邀请了媒体记者全程采访报道,希望通过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力,唤醒被执行人心中的诚信意识,让具备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过个心安自在的春节。

历经9小时持续奋战,此次集中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3名,拘留2人,达成和解协议6件,实结案件4件,查封房屋2套,查封房屋面积230平方米,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款253000元。

潘集区人民法院负责同志介绍称,此次行动表明了该院持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的坚定决心,将进一步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提高执行办案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记者 吴巍 通讯员 王士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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